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TZB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智慧水务(智能监测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A: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4、生产能力(3分)评标方法描述”
更正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4、生产能力(3分) | 3 |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自主对水表误差进行检验的能力,根据水表检定装置的数量进行比较,具有45台以上的得3分,40-45台的得2分,30-40台(不含40台)的得1分,小于30台的不得分。 (须提供经省级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复印件) |
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B: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1、综合实力(15分)评标方法描述”
更正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综合实力(15分) | 2 | 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1、产品制造商有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得1分,须提供通过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佐证,否则不得分。 3、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能力的得1分。需提供通过ISO/IEC 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佐证,否则不得分。 4、产品制造商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提供近三年与类似自来水供水公司等签订的NB-IoT物联网水表供货合同,每提供一份单项业绩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每提供一份单项业绩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每提供一份单项业绩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得1分,以上证明材料须需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2 | 产品制造商产品检定检测能力强,具有CNAS实验室的,得2分,须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3 | 产品制造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3级及以上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佐证,否则不得分。 |
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2、交付时间”更正为:2、交付时间:按招标人需求分批到货,每批下单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货。
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更正为: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合同到期时无息退还。2. 如中标人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事项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更正为: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7% | 货物到货后支付该批次货款的50%,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后支付货款的47%(到货三个月后若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无法安装调试验收视为验收通过并支付该批次剩余货款,中标人后期需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并保证调试条件具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试工作。) |
2 | 3% |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后付清。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三峰西路416号
联系方式:黄圩 059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林晓芳、陈东英、赵斌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芳、陈东英、赵斌
电 话: 0591-******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和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