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Y-2024-105
项目名称: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已按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相应计量主管部门备案的计量校准机构,具有相应的授权证书或备案附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发送至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接收。
售价(元):0
联系电话:0575-******
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马臻路441号水电大厦55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监测中心
地址:绍兴市树下王路3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宋晶晶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马臻路441号水电大厦61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廖鑫、金丹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吴正樑
质疑联系方式:******
3.监督管理部门
******监测中心
联系人:丁佳
联系电话:057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