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发包公告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5.项目编号:A******70S000269 6.建设地点:嵊州艇湖城市公园。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677357.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基础******人民政府令第296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浙建站市[2010]9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导则(试行)》(浙建站市[2013]5号)和现行的定额及规范的规定、嵊政办〔2022〕52号、嵊政办〔2024〕70号、嵊政办〔2025〕5 号(如有新的规范要求的,按新的要求执行),完成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 9.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10.工期: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局完成对本工程的抽审或复审工作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发包人要求组织实施。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土木建筑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②专业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具有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人。 ③项目组成员:具有土木建筑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证书1人;具有安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证书1人。 ④驻场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驻场人员不得少于1人。 注:以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驻场人员可由拟派人员兼任或单独委派。 (3)其它的资格条件: 3.1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2企业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法院的有效依据。 3.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竞包;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联合体的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 14.报名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30到16:3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兴旺街281号4楼803招标代理室 16.竞包保证金:13000元 (大写:壹万******银行、电汇、汇票******************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账号:************6。如因竞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竞包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的,一律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以接受。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缴存投标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未中包单位的竞包保证金将退还至原基本账户,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咨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2%,中包人应在中包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包人放弃中包。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确认中标人无违约行为后30日内无息返还。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有限公司) 20.联系方式:发包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5-****** 发包代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75-****** 21.其他要求:发包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必须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准时到场参加(以上资料均为原件)。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5/9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