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JSZC-320381-ZLGL-C2024-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381-ZLGL-C2024-0008
项目名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00000万元(采购包1:32.000000万元;采购包2:31.000000万元;采购包3:31.000000万元;采购包4:31.000000万元;采购包5:3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购预算156.00万元,共分为五个采购包,采购包1预算为32.00万元;采购包2预算金额为31.00万元;采购包3预算为31.00万元;采购包4预算为31.00万元;采购包5预算为31.00万元。
采购需求:
适老化改造由养老服务产业有关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及改造建设,为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无障碍、安全、整洁等适老化改造。要求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坚持 “一户一方案”,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提供,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采购包2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提供,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采购包3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提供,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采购包4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提供,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采购包5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提供,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
采购包3
无
采购包4
无
采购包5
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2-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4-12-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6_第四开标室(新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2024年11月29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11月29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朱小云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天赋广场9、10号楼1-1608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ccd54ff5-2d09-42eb-9760-f5c96593f517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新沂市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北京路3号
联系人:陆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天赋广场9、10号楼1-1608
联系人:朱小云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云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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