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服务(第二次)
2.2工程概况:******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区外泵站抢险维修,所辖范围内的管道工程抢险维修项目(不包含新建管道工程项目和按国家规定必须单独公开招标项目);
2.3工程费用:约95万元,以年度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比选范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服务(第二次),具体施工外包范围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比选范围清单及比选单价限价”。
2.5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止;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比选人派发的项目,超出合同有效期,比选人不再派发项目,同时未完工的工程须继续实施至竣工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适当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
2.6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以及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比选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2.7缺陷责任期:2年(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业绩要求
3.3其他要求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将被废标。(投标人需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情况,格式自理)
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2024年7月-2024年9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项目经理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5天,每天不小于【8】小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2024年7月-2024年9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 1 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2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材料员不少于 1 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资料员不少于 1 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主要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上岗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024年08月-2024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特殊工种人员
(1)持有有效证件的焊工不少于 2 人;
(2) 持有有效证件的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
(3)持有有效证件的电工不少于 1 人。
(4)持有限空间作业证的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不少于 1 人。
特殊工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如果出现以上人员兼任情况作废标处理。
(五)抢维修要求
(1)投标人履行合同前,在公司排水区域范围内有办事机构。(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2)为保证抢修维修及时性,投标人自行承诺在接到发包人抢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含)应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展开抢维修工作(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七)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若公司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注:将近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装入资格审查资料中,原件备查。
(八)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不得以挂靠形式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在中标后不允许变更,若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1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财务证明等材料。若当场发现,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已签订的,比选人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15)投标人须自行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7 - 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指: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的管理、参股或控股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按以上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截图、身份证除外),原件备查。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办事处梓桥街8号
联 系 人:廖女士
电 话:******
比选******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系人:罗辑
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叶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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