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CR22027地块项目 |
标段编号 | A************005003 | 标段名称 | 中创区CR22027地块项目功能区二供配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中创区CR22027地块项目功能区二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CR22027地块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备【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崇州大道东、科甲路南、观山路西、世纪大道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119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7408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 3572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690万元。
2.1.4工期要求:1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创区CR22027地块项目功能区二供配电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供电安装工程。
备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 17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2月 17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启瑞广场
|
地 址
|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五楼
|
联 系 人
|
陆工
|
联系人
|
柴九玲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合同附件.zip
图纸.zip